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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普林通过国家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测机构审核

发布者:admin2019-10-31

2019年9月3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发布了关于实施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工作规范的公告(2019年第72号),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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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普林依据规范要求,在第一时间向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了信息备案,并顺利在国家药监局官网公布完成,成为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机构。



取得认定的检验项目:

菌落总数,皮肤光毒性试验,皮肤变态反应试验,皮肤刺激性/腐蚀性试验,急性眼刺激性/腐蚀性试验,二氧化钛,苯基苯并咪唑磺酸等15种组分,水杨酸等5种组分,甲醛,巯基乙酸,α-羟基酸,甲醇,二噁烷,镉,砷,铅,汞,PH值,铜绿假单胞菌,金黄色葡萄球菌,耐热大肠菌群,霉菌和酵母菌。


自2019年11月1日起,只可通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品注册和备案检验信息管理系统网上办理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有关事宜。记得勾选湖北普林并送检哦~

传送门:http://125.35.6.88:8080/jyxt/newlogin.jsp


      按照《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实施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工作规范的公告》(2019年第72号),湖北省普林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具备承担国产、进口化妆品上市注册或备案的微生物检测项目、理化检测项目、毒理学检验项目能力;具备与其检验工作相适应的、有效运行的质量管理体系,并保持其公正性、独立性;有能力承接企业化妆品及其原料相关检验检测服务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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